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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南阳社旗县遴选县委巡察机构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公示

2016-04-28 09:57:45 南阳人事考试信息 //nanyang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,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,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

【试题练习】

在行政诉讼中,被告对其所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质负有举证责任,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。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,被告不能免除相应的举证责任。( )

A.正确

B.错误

正确答案:A

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题考查行政执法依据。
第二步,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三十四条: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,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。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,视为没有相应证据。但是,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,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。以及第三十七条: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。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,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。因此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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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签: (编辑:侯建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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